加氣站甲烷泄漏報警器使用需要注意哪些事項?
1、檢定周期問題
JJG693—2004《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》中要求進行三次控制,即首次檢定、后續(xù)檢定和使用中的檢驗。按照規(guī)定,可燃氣體報警器的檢定周期一般不超過1年,若使用期間,可燃氣體報警器出現(xiàn)非正常振動,或作業(yè)人員對顯示值有懷疑,以及更換了主要元件后,也應隨時送檢。
2、使用年限問題
催化燃燒式氣體傳感器主要由鉑絲、三氧化二鋁載體,鉑鈀釷催化劑組成,通常情況下,使用壽命一般為4至6年,一旦活性失效,就無法再繼續(xù)檢測,必須及時更換傳感器才可以正常使用。
3、儀器檢定
可燃氣體探測報警器的檢定項目主要有外觀及通電檢查、絕緣電阻、示值誤差、響應時間、報警誤差、重復性、漂移等七項具體內(nèi)容,主要檢定催化燃燒傳感器的活性。在危險爆炸場所使用可燃氣體報警器,可有效監(jiān)控可燃氣體的濃度數(shù)值變化,從而有效減少安全事故的發(fā)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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